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申請前置協商必備之文件

●如何申請前置協商?

請備妥以下7項文件後,以掛號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1、前置協商申請書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債權人清冊
(1)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個月內之資料
(2)民間債權人清冊:由債務人自行填寫民間債權人清冊
5、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及最近二個年度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6、近三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褶影本),無前項者出具收入切結書
7、勞保卡正本(各各地勞保局申請),但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提供。
以上「前置協商申請書」、「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表格可於銀行公會網站(www.ba.org.tw)下載使用,或撥打銀行公會諮詢專線電話02-85961629,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


●申請前置協商必備之文件,要如何取得?

1、前置協商申請書:表單可於銀行公會或各金融機構網站下載,並自行詳實填寫。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前置協商申請書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表單可於銀行公會或各金融機構網站下載
4、債權人清冊
(1)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一個月內之資料,並自行抄寫填載於債權人清冊
(2)其他債權人清冊:債務人自行填寫民間債權人清冊。
5、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及最近二個年度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6、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褶影本。
7、勞保卡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