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對獎號碼-如何免開免用統一發票

 

 

統一發票對獎號碼-如何免開免用統一發票


免開統一發票之法律規定:

參考財政部賦稅署之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四條規定,只要是合乎規定之一者,即可「免開」統一發票

免開統一發票之行業

一、小規模營業者:依財政部訂定銷售額為每月平均新台幣20萬元者。
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規定,所謂的小規模營業人,指的是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的營業人。
二、計程車業
三、依法設立登記的免稅商店
四、供應用的農田灌溉用水
五、由療養院、醫院、診所提供之病房住宿及膳食、藥品、醫療勞務
六、殘障福利機構、養老院、幼兒托兒所提供的育養勞務
七、文化機構所提供的教育勞務、政府委託代辦的文化勞務
八、職學內不對外開放的實習商店
九、政府公家機關不對外營業之員工福利機構
十、監獄售賣所
十一、電信郵政機構依法營業項目或政府核可代辦項目、政府專賣事業銷售的專賣品。
十二、經核准登記的攤販業
十三、公用事業
十四、理髮沐浴業
十五、依查定課徵的特種飲食業...
還有其他特別多種的行業,像是銀行業、信託投資業、保險證券業、農漁會...等經財
政部核定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者,本站所提供資訊僅供參考,仍以財政部賦稅署之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為準。

核可免開統一發票者應張貼「免用統一發票」貼紙

一般民眾大部份定義是否可以免開立或免用統一發票,在於是否為小規模營業人。如經核可免開立統一發
票者,應將國稅局製發「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張貼在店內明顯的地方,以免讓消費者誤以為商家有漏開
統一發票。另提醒,其實主管稽徵機關會依據其營業規模和能力來核定性質特殊的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
所以也是會有例外的特殊店面得開立統一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