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局擬定將推動修改「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國定假日逢例假日就補假的共識,放假方式以「逢週六就補週五、逢週日就補週一」方式。
民國106年(2017年)估算有116天(勞工117天)的假期,連續假期共有七個:元旦、農曆除夕及春節農曆新年假期、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端午節及國慶日等共6個,勞工多一個51勞動節。
元旦12月31日至1月2日(星期六至星期一,星期一補假,共三天);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月27日至2月1日(星期五至星期三,共計放假6日);228和平紀念日2月25日至2月28日(星期六至星期二,逢228和平紀念日為週一,週一彈性放假一天,共計放假4日,2月18日補上班);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節)4月1日至4月4日(星期六至星期二,逢兒童節與清明節同一日4/4,4/3休假,共計放假 4 日);勞動節4月29(六)、至5月1日(一)勞動節勞工放假一天,共計放3天;端午節5月27日至5月30日(星期六至星期二,端午節逢週二,週一彈性放假一天,共計放假4日,5/29彈性放假,6/3(六)補上班);國慶日假期10月7日至10月10日(星期六至星期二,國慶日逢週二,週一彈性放假一天,共計放假4日,10/9彈性放假,9/30(六)補上班)。
實際行事曆請以人事行政局公佈為準!!
假期名稱 |
日期 |
假別說明 |
休假天數 |
元旦 |
1231~0102 |
元旦逢週日,週一補放假,三天連假 |
三天 |
農曆春節 |
0127~0201 |
春節年假,除夕放假一天(1/27),春節放三天逢週六、週日補假二天,1/27~2/1,共六天(1/31,2/1日補假) |
六天 |
二二八紀念日 |
0225~0228 |
228逢週二,週一彈性放假一天(2/27),2/18(六)補上班 |
四天 |
兒童節、民族掃墓節 |
0401~0404 |
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兒童節提前一日放假,放四天連假 |
四天 |
勞動節(勞工適用) |
0429~0501 |
0429(六)、0430(日),五月一日(一),共放三天 |
三天 |
端午節 |
0527~0530 |
端午節逢週二,週一彈性放假一天(5/29),6/3(六)補上班 |
四天 |
國慶日 |
1007~1010 |
國慶日逢週二,週一彈性放假一天(10/9),9/30(六)補上班 |
四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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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人事行政局手機分月速查版
2017行事曆-人事行政局106年重要節日日期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元旦(1/1,放假一日)
元旦補假(1/2,放假一日)
送神(1/22,農曆12月25日)
除夕(1/27,農曆春節前一日)
農曆新年‧春節(1/28,農曆正月初一)
回娘家(1/29,農曆正月初二)
老鼠娶親(赤狗日)(1/30,農曆正月初三)
接神(3/31,農曆正月初四,春節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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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市.迎財神(2/1,農曆正月初五,春節補假)
天公生(2/5,農曆正月初九)
元宵節(2/11,農曆正月十五)
西洋情人節(2/14)
全國客家日(2/16,天穿日,農曆正月二十)
和平紀念日彈性放假(2/27)(2/18(六)補上班)
和平紀念日(2/28,紀念228事件,放假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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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節(3/8)
白色情人節(3/14)
青年節(3/29,革命先烈紀念日)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兒童節、民族掃墓節(4/3,4/4放假二日)
復活節(4/16)
世界地球日(4/22) |
勞動節(5/1,勞工休假一日)
佛誕日.浴佛節(5/3,農曆四月八日)
國際護士節(5/12)
母親節(5/14,5月第二個星期日)
端午節彈性放假(5/29,彈性放假)
端午節(5/30,農曆五月初五,放假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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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六)補端午節彈性上班)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閏六月(7/2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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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節(8/8)
空軍節(8/14)
鬼門開(8/22,農曆七月初一)
祖父母節(8/27,八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
七夕情人節(8/28,農曆七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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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節(9/3,軍人放假一日)
中元節(9/5,農曆七月十五)
鬼門關(9/19,農曆七月廿九)
教師節(9/28)
(9/30(六)國慶日彈性放假補上班)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中秋節(10/4,農曆八月十五,放假一日)
國慶日彈性放假(10/9)
國慶日(10/10,放假一日)
臺灣光復節(10/25)
重陽節(10/28,農曆九月初九)
萬聖節(10/31) |
國父誕辰(11/12)
感恩節(11/23,11月第四個星期四) |
冬至(12/20)
行憲紀念日(12/25)
聖誕節(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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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4節氣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小寒(1/5,農曆12/8)
大寒(1/20,農曆12/23)
|
立春(2/3,農曆1/7)
雨水(2/18,農曆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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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蟄(3/5,農曆2/8)
春分(3/20,農曆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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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五月 |
六月 |
清明(4/4,農曆3/8)
穀雨(4/20,農曆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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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5/5,農曆5/10)
小滿(5/21,農曆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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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種(6/5,農曆5/11)
夏至(6/21,農曆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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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小暑(7/7,農曆6/14)
大暑(7/22,農曆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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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8/7,農曆(閏)6/16)
處暑(8/23,農曆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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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9/7,農曆7/17)
秋分(9/23,農曆8/4)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寒露(10/8,農曆8/19)
霜降(10/23,農曆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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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冬(11/7,農曆9/19)
小雪(11/22,農曆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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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12/7,農曆10/20)
冬至(12/22,農曆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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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6年公務人員行事曆預排版(非官方)結合農曆及重要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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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6年公務人員行事曆(人事行政局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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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條文(103年6月11日台內民字第1030182404號令修正)
第一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辦法之規定。
第二條 紀念日如下:
紀念日如下: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三、反侵略日:三月十四日。
四、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五、佛陀誕辰紀念日:農曆四月八日。
六、解嚴紀念日:七月十五日。
七、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八、國慶日:十月十日。
九、臺灣聯合國日:十月二十四日。
十、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十一、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國父逝世紀念日在三月十二日植樹節舉行。
第三條 前條各紀念日,全國懸掛國旗,其紀念方式如下: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國慶日: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放假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由有關機關、團體舉行紀念活動,放假一日。
三、國父逝世紀念日:在植樹節植樹紀念。
四、反侵略日、解嚴紀念日、臺灣聯合國日:由有關機關、團體舉行紀念活動。
五、革命先烈紀念日: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春祭國殤。
六、佛陀誕辰紀念日:由有關機關、團體舉行紀念活動。
七、下列各紀念日,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
(一)孔子誕辰紀念日。
(二)國父誕辰紀念日。
(三)行憲紀念日。
第四條 下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春節。
二、民族掃墓節。
三、端午節。
四、中秋節。
五、農曆除夕。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第五條 下列節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
一、道教節:農曆一月一日。
二、婦女節:三月八日。
三、青年節:三月二十九日。
四、兒童節:四月四日。
五、勞動節:五月一日。
六、軍人節:九月三日。
七、教師節:九月二十八日。
八、臺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九、中華文化復興節:十一月十二日。
前項節日,按下列規定放假:
一、兒童節:放假一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
二、勞動節:勞工放假。
三、軍人節:依國防部規定放假。
第五-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第五-2條 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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