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對獎號碼-統一發票102年05-06月

統一發票制度始於1950年主要是基於公平稅賦原則制定,統一發票係指中華民國私人營利機構或公用事業機構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給消費者後,營業人與買受人雙方分別保存與收執的制式憑證。至於「統一發票」名稱來由,是因為該憑證上必須記載開立者的「統一編號」而得名。藉由發票可兌獎的預期因素下民眾會要求商家開立發票,達到防止商家逃避繳稅,以增加國家國庫稅收。統一發票制實施後成為政府重要的稅收來源。2011年(民國100年)3月25日開獎的1、2月統一發票最高獎金提高到1000萬元,大大的增加了消費者索取發票的意願。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訂定的。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什麼是銷售貨物或銷售營務: (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 (二)、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 (三)、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 (四)、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 (五)、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
其他統一發票對獎網站:
財政部稅務署對獎網站:http://invoice.etax.nat.gov.tw
財政部稅務署中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http://invoice.etax.nat.gov.tw/list1.html
聯合新聞網對獎網站:http://udn.com/lotto/selec06.shtml
YAHOO!奇摩理財對獎網站:http://tw.money.yahoo.com/previous_luckynumber

 

統一發票對獎號碼102年05-06月

奬號
中獎號碼
特別獎
40148354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1,000 萬元
特獎
64348046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0 萬元
頭獎
64782404、88904036、17250629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 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千元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增開
六獎
516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領獎期間自102年08月06日起至102年11月05日止

 

 

統一發票對獎號碼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別獎、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
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
6.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7.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2)2396-1651